·教员休息室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2m2。教师办公室每个教师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5m2。·中学、中师、幼师学生宿舍的使用面积★★★,应按每床为2.7m2计算★★。·学生宿舍贮藏间的使用面积★,宜按每生为0.10--0★.12m2计算。
3、学校绿化用地:中师、幼师不应小于每学生2m2;中学不应小于每学生1m2★;小学不应小于每学生0.5m2。
1、教学用房门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教室、实验室靠后墙的门宜设观察孔★★★。
·教室、实验室靠外廊、单内廊一侧应设窗。但距地面2000mm范围内★★★,窗开启后不应影响教室使用、走廊宽度和通行安全。
·阅览室的使用面积应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座位计算,教师阅览室每座不应小于2.1m2,学生阅览室每座不应小于1.
1、建筑用地★★、运动场地、绿化用地之间有绿化带隔离者★★,应划至绿化带边缘;无绿化带隔离者,应以道路中心线★★★、学校建筑用地应包括建筑占地面积、建筑物周围通道、房前屋后的零星绿地★★、小片课间活动场地。
4★、学校绿化用地应包括成片绿地和室外自然科学园地。用地要求、学校建筑用地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外廊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低于1100mm。栏杆不应采用易于攀登的花格★★★。
·在寒冷或风沙大的地区,教学楼门厅入口应设挡风间或双道门。挡风间或双道门的深度★,不宜小于2100mm。
教学用房:内廊不应小于2100mm;外廊不应小于1800mm。行政及教师办公用房不应小于1500mm。
·运动场地的长轴宜南北向布置,场地应为弹性地面。·有条件的学校宜设游泳池★。
·风沙较大地区的语言教室、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实验室★★、仪器室、标本室★★、药品室等,宜设防风沙窗★。
·中师、幼师应有供全体学生住宿的宿舍用地。有住宿生的中学宜有部分学生住宿用地★★。
3、严寒地区教室★★、实验室的地面宜采用热工性能好的地面材料。语言教室应做防尘地面★★。舞蹈教室宜做有弹性的架空木地板地面。
一台钢琴的琴房★★★,每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m2,二台钢琴的琴房★,每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m
·学校的建筑容积率可根据其性质★、建筑用地和建筑面积的多少确定。小学不宜大于0.8;中学不宜大于0★★★.9;中师、幼师不宜大于0.7。
·在采暖地区★★,当学校建在无城镇集中供热的地段时,应留有锅炉房★、燃料、灰渣的堆放用地★。
应根据学校的类型规模★、教学活动要求和条件宜分别设置下列一部分或全部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普通教室★★、实验室★★、自然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史地教室、语言教室、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音乐教室、琴房★★★、舞蹈教室★★、合班教室、体育器材室、教师办公室★★、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室等。
小学教学楼不应超过四层★;中学、中师、幼师教学楼不应超过五层★★★。学校主要房间的净高,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走道高差变化处必须设置台阶时★★,应设于明显及有天然采光处,踏步不应少于三级,并不得采用扇形踏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