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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主要数据的请示

发布时间:2025-03-14浏览:

  

关于公布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主要数据的请示

  6、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全旗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8874.61公顷。其中:建制镇4480.84公顷,村庄23272.57公顷,采矿用地958.43公顷,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62.77公顷。

  5★、湿地。全旗湿地5837★.33公顷★。其中★:沼泽草地3965.43公顷,内陆滩涂1871.90公顷。

  4、草地。全旗草地341712.60公顷。其中★:天然牧草地307088.91公顷★,人工牧草地1157.00公顷,其他草地33466★.69公顷★。

  按照自然资源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统一部署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8号)要求,我旗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此项工作以2023年12月31日为时点,按照国家统一的分类标准及技术规程规范开展,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国家最终核查确认。2024年8月国家下发成果并应用,依照《土地调查条例》规定,现申请将全旗2023年度主要地类数据公报。全旗2023年度主要地类数据如下:

  7、交通运输用地。全旗交通运输用地7467.18公顷。其中:铁路用地780.66公顷,公路用地6686★.12公顷★,机场用地0★.40公顷。

  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全旗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1982★.67公顷。其中:河流水面1497.89公顷,湖泊水面10153.50公顷,水库水面390.02公顷,坑塘水面6107.18公顷,沟渠3834.08公顷。